提名委员会
本公司已遵照上市规则附录14所载企业管治守则及企业管治报告成立提名委员会,并制订书面职权范围。提名委员会由两名独立非执行董事赵立华先生及王连洲先生以及一名执行董事王健利先生组成。我们的独立非执行董事赵立华先生获委任为提名委员会主席。提名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为审阅董事会的架构、规模及组成,并就委任及辞任本公司董事向董事会作出建议。
薪酬委员会
公司已遵照上市规则附录14所载企业管治守则及企业管治报告成立薪酬委员会,并制定书面职权范围。薪酬委员会由三名成员组成,即我们的执行董事王健利先生以及我们的独立非执行董事王连洲先生及林智远先生。我们的独立非执行董事王连洲先生获委任为薪酬委员会主席。薪酬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为制定及审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及架构,并就雇员福利安排作出建议。
审核委员会
公司已遵照上市规则附录14所载企业管治守则及企业管治报告成立审核委员会,并制定书面职权范围。审核委员会由三名成员组成,即我们的非执行董事袁兵以及独立非执行董事赵立华先生及林智远先生。林智远先生获委任为审核委员会主席,并为我们的独立非执行董事,拥有适当的专业资格。审核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为审阅及监督集团的财务报告流程及内部控制制度,监督审计流程及履行我们董事会分配的其他职务及职责。